公告日期:2024-04-26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构建科学、系统、规范的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
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积极践行公司社会责任,提升公司在环境保护及公司治理方面的价值创造能力,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及《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
应当履行的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
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主要包括员工、供应商、客户、股东及投资者、政府和监管机构及业务所在地社区等。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
第二章 ESG 管理原则、目标与理念
第五条 公司践行初心使命,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摆在首
位,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将公司经营管理与履行社会责任紧密结合,在努力提高盈利能力、为股东创作价值的同时,努力实现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社会责任目标。
第六条 公司积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
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融入经营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通过在公司治理、安全生产、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努力和实践,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在为社会贡献力量的同时,实现环境友好建设。
第七条 公司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利,促进与利益相关
方的有效交流,为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
第八条 公司支持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工会组织依法
行使职权。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通过多元化沟通交流渠道,听取员工对公司经营和涉及员工权益的重大事项的意见。
第九条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
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过程,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十条 公司在保障持续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保障股东利
益的同时,积极参与地区建设、乡村振兴、救灾助困和公益事业,履行相关社会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保
证公司治理结构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质量。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做好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和监督,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防范和解决公司治理风险。
第三章 ESG 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十二条 公司建立结构完整、层级清晰、权责明确、运行
高效的ESG管理体系,明确各层级的工作职责,为ESG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为ESG管理的领导和决策机构,审议
并批准公司年度ESG报告。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安全健康环保及ESG委员会为ESG管
理和指导机构,根据工作细则及本办法开展工作,主要负责:
(一)制定ESG战略、目标、核心议题;
(二)推动落实公司ESG管理办法,督促配套办法及措施;
(三)监督检查公司ESG管理活动相关事宜的识别、评估、管理过程和相关目标的推进进度。
第十五条 公司证券部门作为ESG工作日常联络和协调机构,
主要负责:
(一)维护ESG指标体系,收集目标进度;
(二)拟定ESG管理相关制度,完善ESG工作管理体系;
(三)维护ESG议题库;
(四)梳理公司利益相关方,配合建立与利益相关方的日常沟通渠道,完善沟通机制,组织ESG重大议题判定;
(五)制定年度ESG工作计划,总结ESG体系运行及各项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六)收集汇总ESG年度报告相关信息,组织报告编制;
(七)统筹协调公司ESG信息披露工作;
(八)统筹利益相关方ESG需求回应;
(九)跟踪掌握外部最新的ESG政策要求与趋势,研判与公司密切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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