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评估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贺颖奇、徐建军、陈武朝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贺颖奇、徐建军、陈武朝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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