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新材: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海螺新材资讯
2024-04-16 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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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7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新材 公告编号:2024-45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 月 16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四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因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届满需换届选举,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选举周以保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周以保先生简历附后),任期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

附件:周以保简历

周以保,男,1972 年出生,本科学历,机械工程师。1995 年毕业于安徽工程大学,同年加入公司,历任芜湖型材公司技术室主任、生产处处长助理、设备保全处副处长、芜湖海螺挤出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工会副主席、设备部部长、新能源材料事业部部长,兼任芜湖海螺挤出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芜湖海螺国际米安特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安徽海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海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天河(保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

截止公告日,周以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周以保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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