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王食品:金融服务协议
西王食品资讯
2024-04-27 01: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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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金融服务协议

甲方: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西王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王辉
乙方: 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银丰财富广场 B 座 3 楼及 19 楼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裴建光
鉴于:
1、甲方(证券代码 000639)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系 2015 年 12 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3、甲、乙双方均为西王集团有限公司间接、直接控股的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事宜,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合作原则

1、乙方为甲方提供非排他的金融服务;

2、甲方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和衡量各方面条件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并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下,自主决定是否接收乙方金融服务,以及在期限届满时是否继续保持与乙方的金融服务关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3、双方同意建立重要商业合作关系,并在公司高层建立定期的会晤沟通机制,及时交流相关的业务信息和合作情况。
二、金融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可以向甲方提供以下主要金融服务业务:

1、存款服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严格依照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取自由的原则;
(2)乙方依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3)乙方承诺,甲方在乙方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且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4)甲方同意在乙方处开立存款账户,自主选择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期限;

(5)在不违反相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甲方同意甲方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乙方的存
款合计余额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7 年 5
月 31 日止,有关根据金融服务协议存款服务(包括应计利息)的年度上限如下:

截至 2024 年 12 截至2025年12 截至2026年12 截至 2027 年 5
月 31 日止年度 月31日止年度 月 31 日止年度 月 31 日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 各货币折合人 各货币折合人 各货币折合人 各货币折合人
司存放于财务公司存 民币 15 亿元 民币 15 亿元 民币 15 亿元 民币 15 亿元
款(包括应计利息)

的最高每日结余

(6)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2、贷款服务;

(1)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乙方将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三个年度及
2027 年 5 月 31 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年度每日余额上限分别为各货币折合人民
币 15 亿元、各货币折合人民币 15 亿元、各货币折合人民币 15 亿元及各货币折合人民币 15
亿元。

(3)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 LPR 利率及现行市场情况协商确定,且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

(2)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4、其他金融业务。

(1)乙方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2)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乙方承诺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5、乙方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6、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与乙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协议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三、双方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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