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荣丰控股集团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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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21: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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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充分了解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并对年审会计师的工作进行监督。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2.人员情况

中审亚太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先生,合伙人 76 人,注册会计师 427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57 人,工作经验丰富,可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

3.业务规模

中审亚太 2022 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71,385.74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53,315.4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225.19 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1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房地产业,审计收费 6,492.5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共计 7,260.6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40,0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可以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刚,注册会计师,2007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各项专项服务。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劲,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曾参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的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专业服务。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琳,于 200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1 月开
始在本所执业、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50 份;2021 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担
任公司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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