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考核指标未达成的公告
国城矿业资讯
2024-04-26 21:43:2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4-032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

考核指标未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5日,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考核指标未达成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及2022年10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国城矿业 A 股普通股股票。2022 年 11 月 3 日,公司收到
中国结算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所持有的 2,208.00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非交易过户至“国城
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122)。

一、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5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8个月、30个月、42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
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份额的公司层面解锁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第一批次解锁:
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 亿元;第二批次解锁: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12.00 亿
元,或 2023 年至 2024 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8.00 亿元;第三批次解锁: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18.00 亿元,或 2023 年至 2025 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36.00 亿
元。(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 年审计报告》天健审
〔2024〕8-200 号,公司 2023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62,714,397.11 元,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对应的全体持有人 40%的持股份额不得解锁。

二、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根据《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若某一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该考核年度计划解锁的股票份额均不得解锁,在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以出售标的股票所获现金资产为限,进行如下分配:(1)上述所获现金资产不存在收益或出现亏损的情形下,按持有人持有可参与本次分配的份额占全体持有人持有可参与本次分配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2)上述所获现金资产存在收益的情形下,首先,返还持有人持有可参与本次分配的份额对应的出资额;其次,收益部分归属公司,公司可以该部分收益为限,依据持有人持有可参与本次分配的份额对应的出资额以及出资期限,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进行补偿。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