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新规新增现金分红ST情形,公司是否会被st? 【答】
通化金马:您好,新“国九条”出台后,深交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提出“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之一是: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 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分红金额低于 5000 万元。”对照上述条款,我公司不属于被风险警示的公司。主要原因是,我公司在多次处理不良资产过程中,出现了亏损,至今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所以不满足被其他风险警示的前置条件。目前,公司的资产质量较好,正在深耕实体产业运营,强化创新经济价值,力争尽快达到规则允许的分红条件,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让投资者享受到公司创新高速成长带来的红利。¶¶2024-04-15 15:0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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