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凯撒: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
*ST凯撒资讯
2024-04-26 0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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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ST 凯撒 公告编号:2024-040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相关规定,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该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同意,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 2023 年 12 月 30 日,公司自查以往年度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
占用资金 78,104.42 万元已全部完成清偿,且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已就相关事项出具《关于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3] 1700055 号)。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相关监管部门对资金占用事项的调查结果,因此本次暂不申请撤销该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1、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且 2022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3.1 条的规
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①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
低者均为负值,且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②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③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④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前述情形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四)(六)(七)项,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以上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6 日披
露的《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二、公司申请撤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中审众环出具了《关于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意见所涉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众环专字[2024]1700046 号),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1700054
号)。经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归母净资产为 102,818.22 万
元。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8,207.06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0,744.21 万元。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
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 9.3.1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之规定。综合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且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3 年度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公司亦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
完整的年度报告,鉴于此,公司符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亦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 2020 年度至 2022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
值,且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情形已消除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三亚中院裁定确认公司及六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
毕并终结重整程序。通过重整程序,公司引进 1 家联合体重整产业投资人和 10家重整财务投资人,控股股东已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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