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1、公司在计划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前,业务部门基于以往年度的交易情况做出与日常经营有关的预计,在执行过程中,受政策、市场环境等超预期因素的影响,使公司 2023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属于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正常经济行为,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高燕萍 沈永建 寇俊萍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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