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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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9: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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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 涌)

作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扎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王涌,男,196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研究生学历,副教授。历任哈尔滨科技大学教师,哈尔滨理工大学教师、副主任,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现任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
2020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2 月起任广联航空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控股股东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3 年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我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3 年度履职期间内,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会议 4 次,
董事会会议 7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 14 次,均符合监管规则和法定程序,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 23 项、董事会决议 56项、专门委员会决议 35 项均合法有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 议 应参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次)

(次)

股东大会 4 4 ——

董事会 7 7 ——

审计委员会 6 6 ——

提名委员会 4 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和表决结果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请参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2023 年度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制定,公司将在 2024 年开展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二)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况

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与公司内控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审核意见时,不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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