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下午 13:30 在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 45 号粤能大厦 4 楼会议室
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4 月 15 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梧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应出席 9 名,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4 名,董事周德茂、柯国民、郭静君、郭璇风、林峰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白华先生、刘少波先生、林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 据 广 东 司 农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司 农 审 字
[2024]2300902001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7,144,281.60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61,963,804.34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11,576,909.07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本次公司拟提取利润 1,157,690.91 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2023 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53,536,152.41 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2,927,940 股,扣除后公司参与分红的总股本为 128,594,780 股,以此为分配基数测算,预计共计派发现金 12,859,478.00 元(含税),剩余可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将维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 1.00 元的分红比例,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