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天源: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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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20: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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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代码:91420106081978608B

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文先、管云鸿、杨荣华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6 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
18 楼

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审众环”)从业人员总数 5,122 人,其中合伙
人 216 人,注册会计师 1,244 人。注册会计师中,72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 号文)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经充分沟通协商,公司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
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
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2023 年 10 月 26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审众环进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 月 5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安排、预审安排、重点审计领域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审计师汇报的 2023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2024 年 4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书面沟通,对审
计范围、审计结果、拟发表的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程序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2024 年 4 月 25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报告、财务决算预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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