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科:关于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与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浙江交科资讯
2022-07-07 11: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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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7-07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2-097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 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与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与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除“聚碳酸酯新型工艺与应用开发项目”外全部结项,由于“聚碳酸酯新型工艺与应用开发项目”实施主体已转让,同意终止实施该项目,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9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617.23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11 元,共计募集资金 96,723.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834.46 万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 94,888.5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汇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50.62 万元



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4,637.9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



65 号)。



二、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证上〔2022〕12 号)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



〔2022〕1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江山支



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与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原



全资子公司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铁大风”)会同国泰君安与



中国工商银行宁波镇海支行、交通银行宁波镇海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8 年 9 月,公司变更了重大资产重



组项目持续督导财务顾问及主办人,公司聘请东兴证券、浙商证券担任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联合独立财务顾问,原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未完成的对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持续督导工作由东兴证券、浙商证券共同承接,并



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23 日,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专户尚有 1 个,



存储情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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