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宏润建设资讯
2024-04-25 15: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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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4-031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8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4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龙漕路 200 弄 28 号宏润大厦 17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报告及经审计财务报告》 √

4.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5.00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相关公告及议案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

1、登记方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营业 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 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 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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