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是真的吗?为什么不公告
【问】关于对山东
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是真的吗?为什么不公告。 【答】鲁阳节能:谢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近日,公司收到省证监局现场检查警示函,对公司年报中前五大供应商信息披露不准确事项提出警示。收到警示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经查证,此问题的产生,是由于公司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未将能源供应商列入应披露范围所致。此事项的发生未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客观判断产生影响。对此,公司会积极整改,调整落实,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2018-10-24 08: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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