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脉科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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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19: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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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
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
机构,聘期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
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及说明。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 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致同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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