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核钛白”)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有: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甘肃东方钛业有限公司、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会理钒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哈密中合钒钛有限公司、北京中合汇创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广东中合聚能科技有限公司、贵州新天鑫化工有限公司、贵州开阳双阳磷矿有限公司、甘肃和诚钛业有限公司、无锡铁基投资有限公司、安徽金星钛白销售有限公司、广州泰奥华有限公司、攀枝花泽通物流有限公司、白银中核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甘肃泽通伟力得钒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思成钛白化工有限公司、无锡中核华原钛白有限公司、南通宝聚颜料有限公司、甘肃睿斯科锂电材料有限公司、白银中合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甘肃泽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甘肃中合通热能有限公司、甘肃泽通伟力得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广州广和钛白化工有限公司、安徽金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包括筹资活动、投资活动、资金营运)、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及信息披露事务、内部监督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社会责任、投融资及资金营运(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证券投资、风险投资、购买理财产品、对外财务资助、对外投资及重要项目投资等)、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工程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及信息披露事务。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内容如下:
1、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以《公司章程》为主要架构的规章体系,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决策经营体系;公司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公司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执行机构各司其职,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有效保障全体股东及债权人的权益,实现了规范运作。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并不断优化组织结构,明确规定了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