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奥特迅资讯
2024-04-15 19:57:1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16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4-016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集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作出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事务所有合伙人 270 人,注册会计师 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141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经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聘期一年。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等有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
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及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在
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全程参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多次与审计机构就审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

(三)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
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