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奥特迅资讯
2024-04-15 19: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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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6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万达)

各位股东、董事:

大家好!本人作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公司 2023 年度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董事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郭万达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研究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为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 深圳)副院长。同时还兼任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宝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国家产业政策、企业发展战略、产业投资和产业基金有专门研究,在综合开发研究院主持过多项政策研究咨询项目,主持过多家上市公司、企业集团发展战略规划项目,出版有《中国
制造:世界工厂正转向中国》、《中国宏观经济分析》等著作。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1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 12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换届并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我不再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截至 2023 年 12 月 21
日,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 以通讯(视频)方式 委托出席
次数 参加会议次数 次数

董事会 4 4 0 0

股东大会 2 2 0 0

在任职期间内,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召集、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战略发展委员会严格按
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开展工作,就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建议。

2023 年度,本人召集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就换届选举事项进行了审议
并提出了宝贵建议。

(三) 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前往公司实地进行现场考察并听取报告,加深对公司主要业务运行情况的了解,在考察过程中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了相关意见。在日常工作中,本人不断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等保持密切沟通与联系,
及时掌握公司运营状态,高度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了解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任职期间内,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讨论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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