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6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6号)核准,公司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27,208,77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13.22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59,699,939.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080,448.3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2,619,491.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17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2,619,491.10元低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80,000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2022年1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
目 的 议 案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 月 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进行变更。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下称“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示范项目”)进行优化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变更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号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1 深圳 深圳 深圳前海奥特迅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4833.95 6176.53
2 上海 上海 上海奥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00 533.11
3 广州 广州 广州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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