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但到目前,这批复的增发还没有发行。同时,2024 年 4月 2 日召开第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请问,这两份发行是否会有冲突? 【答】
西部建设:您好,感谢对公司的关注。该两项事项不存在冲突,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规划资本运作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您随时关注,谢谢!¶¶2024-04-24 15:3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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