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尊敬的董秘,非报告期的股东数不属于强制披露的信息范畴,但根据贵司《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三条,股东有权私下查询——请问将交易软件持仓截图或持股证明等文件发去贵司哪个邮箱能得到股东数的回复? 【答】
潮宏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会在每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应时点的股东人数信息。按《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有 查阅 公司股东名册的权利。本次为便于股东查询,您可将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本人联系方式通过发送邮件至stock@chjgroup.com,在核实您的股东身份后向中国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回复。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2023-05-24 10:04:04 §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