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源电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森源电气资讯
2024-04-25 20: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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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其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监管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进行监督。在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持续努力下,公司从管理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内容涵盖信息披露、资金管理、销售、采购、生产、合同管理、投资、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各个方面,贯彻于公司运营的所有环节,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有效监督、控制和指导的作用。

2023 年度,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深入查找控制缺陷;加强合规管理、强化制度流程约束,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公司内部控制部门通过开展分阶段风险评估及内控评价等工作,及时防控风险和整改缺陷。随着公司业务发展,持续改进管理模式,制定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计划,完善风险预警监控机制;加强风控监督工作和风险量化管理;进一步固化内控工作标准,组织内控专题评价,落实内控管理措施。报告期内,公司对下属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评价,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以达到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完整、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的内部控制目标。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结合行业发展特点、业务规模,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和 8 家子公司,即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森源城市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河南森源变压器有限公司、河南森源开关有限公司、郑州森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森源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河南华盛隆源电气有限公司、河南森源中锋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和山西森鼎源新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
文化、信息披露、信息系统、内部监督、人力资源、财务报告、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担保事项、研究与开发、关联交易、对子公司的管控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报告、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担保事项、对子公司的管控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公司、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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