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机械: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度-202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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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15: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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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9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度-2026 年度)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

(2024 年度-2026 年度)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充分考虑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现金流量、财务状况、业务开展状况和发展前景及其他重要因素,公司董事会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了《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股东回报规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在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或者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条件的基础上,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

公司应以三年为一个股东回报规划周期。在每一周期结束之日前,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后,研究论证下一周期的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各期分红的具体安排和形式,并提出预案,以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形式、期间间隔、条件及审议程序

1、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额不得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度-2026 年度)

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的形式及期间间隔:公司采取现金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其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分配。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盈利及资金需求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前款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其他经营性现金需求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其他经营性现金需求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是指公司当年度实现的税后利润,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及任意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增强,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5、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 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公司因未满足章程规定分红条件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 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3)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含利润分配事项、因未满足章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度-2026 年度)

程规定分红条件而不进行现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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