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发核电: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融发核电资讯
2024-04-24 23:16:0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5

关于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尤振专审字[2024]第 0095 号


关于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专项审核报告 1-3
二、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其说明 1-3

关于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尤振专审字[2024]第0095号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发核电)2023 年度财
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尤振审字[2024]第 0251 号审计报告。
在此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由融发核电管理层编制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 管理层的责任

融发核电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3 年 2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 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2023 年 2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反映了融发核电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


四、 其他说明

本专项核查意见仅供融发核电2023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为了更好地理解融发核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本专项核查意见应当与尤振审字[2024]第 0251 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


(此页无正文)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深圳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