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翼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晗)
卓翼科技资讯
2024-04-22 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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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3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晗)

本人李晗,自2023年12月27日经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聘任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并兼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本年度任职期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办事,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本人2023年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李晗,中国国籍,女,1982年生,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6年6月至2008年3月任广州市财政局科员,2008年4月至2014年7月任财政部广东监管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14年8月起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任职,历任讲师、副教授等职,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9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27日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2023年,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在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董事会,本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了该次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独立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今后的任职期内,本人将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同时,重点关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是否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审慎行使表决权。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任期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2023年任期期间,尚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的议题。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上任后与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沟通,积极了解内审部门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事项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就审计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交流,有效支持和监督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上任后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同时,本人与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等有关人员进行深入交流沟通,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日常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及其他相关人员给予了充分配合,为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做出独立判断提供了重要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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