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路通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褚庆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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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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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褚庆昕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褚庆昕,博士研究生学历。1982 年 1 月至 2004 年 1 月在西安电子科技
大学担任讲师、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 年 2 月起至今在华南理工大学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自 2020 年 8 月起至今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3 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9 次,认真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无故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3 年,本人亲自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4 次。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公司上述董
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及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1、提名委员会

2023 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2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时召集、出席并主持提名委员会的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的程序、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认真审查,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认真审查,切实发挥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作用。

2、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5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的委员,均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各项定期报告、选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没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促进公司加强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督促审计机构加快审计进程、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主动关注公司经营动态,及时了解重大事项进展。通过详细听取相关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向公司传递行业信息,并与公司管理层深入讨论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策略。

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正。

通过参加培训等方式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新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强化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 年,本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积极参加公司会议,在任期内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通过了解行业信息,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多方面、及时地了解公司各时期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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