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根据国九条新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请问贵公司目前累计现金分红是否能达到新规要求,若还达不到,未来有什么计划? 【答】
中顺洁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自上市以来,实行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兼顾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前提下,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含回购股份)满足国九条相关规定要求。欢迎您随时与我们联系(投资者热线:0760-87885678),提供您宝贵的意见与建议,也邀请您来公司总部参观、体验产品。¶¶2024-04-17 16:0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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