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郑石桥)
作为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郑石桥,男,汉族,出生于 1964 年,博士后研究生学历。1982 年 7 月
至 1996 年 5 月在新疆钢铁公司任会计、审计师,1996 年 5 月至 1999 年 03 月在
新疆财经学院会计学院任讲师,2004 年 1 月至 2007 年 10 月在新疆财经学院管
理研究院任教授、院长,2007 年 10 月至 2010 年 7 月在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任教授、院长,2010 年 7 月至 2014 年 3 月在南京审计学院国际审计学院任教授、
院长,2014 年 3 月至 2021 年 4 月在南京审计大学、审计科学研究院任教授、院
长,2021 年 4 月至今在南京审计大学现代审计发展研究中心任教授;2021 年 5
月至今任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2 至今任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6 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东大会 1 次,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3 年度,本人对历次董事会的各项提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细则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2023 年度不存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参加股东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是否连续
应参加董
姓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两次未亲
事会次数 缺席(次) 出席次数
(次) (次) 自参加会
(次) 议
郑石桥 9 9 0 0 否 1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3 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 3 次,对于上述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对于所有会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2023 年度任期内,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细则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 实际出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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