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兴精工: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春兴精工资讯
2024-04-23 18:55:21
  • 1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4


关于对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

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苏亚专审〔2024〕122 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南京市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层

邮 编:21001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35002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普特通合殊伙)
苏 亚 专 审 〔2024〕122 号

关于对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兴精工)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4 月 22 日出具了苏亚审〔2024〕712 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
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 2(1)所述,公司于 2018 年将
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泽宏)100%股权以及通过转让全资子公司Chunxing Holdings(USA)Ltd.100%股权的方式间接出售 CALIENT Technologies,Inc.(以下简称 CALIENT)25.5%股权给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卡恩联特),股权转让价格分别为 12,000 万元、32,965 万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为受让方苏州卡恩联特的实际控制人,为上述交易事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2022 年 12 月 9 日、2022 年 12 月 27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豁免孙洁晓先生原协议项下的支付利息义务,将
2022 年 12 月 28 日前无法足额抵偿全部债务的剩余款项的支付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补足。2023 年 4 月 18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中止原以
资抵债方案,原方案中包括持有的威马控股有限公司合计 3.27%股权及上海房产,全部抵

押给上市公司作为债务人及控股股东欠款的增信措施。2023 年 4 月 26 日、2023 年 5 月 18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孙洁晓先生及债
务人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剩余股权转让款及相关往来款的支付。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股权转让款欠款 36,145.00 万元,业务
往来欠款 8,147.91 万元,合计 44,292.91 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 39,084.41 万元,账
面价值 5,208.50 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报出日,上述款项尚未偿付,已超出股东大会审议的延期付款期限。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上期强调事项段所涉事项的处理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本所对春兴精工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苏亚审[2023]780 号),本期对强调事项的处理情况详见“一、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主要内容”。

三、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
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在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