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兴精工: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戚振东)
春兴精工资讯
2024-04-23 18:55:2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4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戚振东)

2023 年度,本人因个人原因辞去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在本人任职期
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5 日),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戚振东,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2009 年 6 月至今任职于南京审计大学,2018 年起任政府审计学院副院长,2019 年晋升为教授。

本人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至 2023 年 6 月 5 日期间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
期内,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计召开会议 6 次,本人出席
次数 6 次,其中现场出席次数 1 次;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4 次,本人现场列席次数
2 次。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
其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在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基础上,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3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对关于全资
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对关于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3、2023 年 4 月 19 日,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
立意见。

4、2023 年 4 月 26 日,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
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分别对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5、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事项、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度董事薪酬的确认及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2022 年度高管薪酬的确认及 2023年度高管薪酬方案、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变更承诺、接受关联方让与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6、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对补选独
立董事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
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委员会工作,主持召开了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对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2年度审计工作汇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严格按照《董事会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