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正案
为切实维护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及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前 本次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
制订本章程。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法律
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 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委托浙江省人 公司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委托浙江省人 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以浙政股 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以浙政股 [2005]33 号《关于同意发起设立浙江步 [2005]33 号《关于同意发起设立浙江步 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的批准,根 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的批准,根 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 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91330000777214673R。 代码:91330000777214673R。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并; 权激励;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份;
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股份的活动。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二)要约方式; 进行。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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