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毅,男,1958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省第九届政协委员,深圳市第三、五、六届政协委员,深圳市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委员,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科协常委,深圳市委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深圳市雅都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
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5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3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召开股东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李 毅 7 7 0 0 否 5 5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3 年度公司未召开过提名委员会会议。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按照规定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历次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及股权激励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的成员,按照规定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按照规定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发生,对子公司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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