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拓电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奥拓电子资讯
2024-04-26 16:37:1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维护股东和员工的利益、保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为目标,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听取公司各项工作报告与财务报告,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进行沟通、查阅公司相关资料等方式,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也对公司研发项目、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监督,持续提升监督效能,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情况如下:

(一)2023年4月4日,监事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2023年4月27日,监事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实现情况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3年8月4日,监事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2023年8月4日,监事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对应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五)2023年8月28日,监事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六)2023年10月26日,监事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用途和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出席了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度,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认为公司募集资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