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联集团: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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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20: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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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8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12-09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童益恭、林宝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66 名、注册会计师 337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73 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4,676.5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2,951.7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547.76万元。2023 年度为 82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0,395.46 万元,其中本公司(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4 家。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和意见。

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续
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度工作进行评价并提出续聘建议,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专业审计能力,诚信状况良好且具备充足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履职过程中严格履行执业准则,体现了良好的独立性,可以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以往聘任期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2、2024 年 1 月 21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
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相关资料,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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