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德联集团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匡同春
各位股东:
大家好!
作为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曾
任独立董事,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到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现将2023年
度任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匡同春,曾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
党员,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加工工程博士。曾任华南理工大学分析测试中心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广东工业大学教授、实验研究中心主任,现任华南理工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皇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着勤勉尽责和诚信务实的原则,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了
各项议题材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
项议案,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意见,积极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报告期内,除了需回避表决事项,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2023年董事会召开次数 7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4
独立董事姓名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表决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匡同春 0 7 0 0 4
三、关于事前认可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需本人进行认可的议案或事项有4个,分别是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关于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相关事项、关于公司202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上述事项本人已经进行了认
可并发表了意见。
四、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序号 会议名称 日期 发表意见
1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3-01-18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
十六次会议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
2 十七次会议 2023-02-27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同业竞争情况及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的意见》
3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3-03-13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
十八次会议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4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3-03-17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
十九次会议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3-04-27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十次会议 次会议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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