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6 月,2013 年 11 月 27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先生
四川华信自 1997 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 51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4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08 人。
四川华信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6,386.4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386.4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202.42 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 43 家上市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 5,129.60 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四川华信审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为 10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四川华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2023年3月2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023年4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9日202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四川华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四川华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四川华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四川华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四川华信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策略及计划、特别风险及其他风险、年度审计重点、关键会计估计、审计错报和内部控制发现事项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一)2024年3月4日,审计委员会与四川华信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召开了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行初步审计沟通,包括审计责任和审计的主要工作、审计范围和时间、审计重点和预审情况等进行了沟通。
四川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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