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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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之
法 律 意 见 书
康达法意字[2024]第 1543 号
二零二四年四月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国光股份/公司 指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激励计划(草案)》 指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
本次激励计划/本激 指 国光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 指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等部分权利受
到限制的公司股票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在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中层管理
激励对象 指 骨干以及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回购注销 指 公司依据《激励计划(草案)》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公司
股份的价格
限售期 指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尚未成就,限制性股
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的期间
解除限售期 指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
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法律意见书》 指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律师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证券法律业务管 指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理办法》
《证券法律业务执 指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业规则(试行)》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修正)》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
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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