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苏亚专审〔2024〕139 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南京市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层
邮 编:21001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35002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 ) 殊
普通合伙
苏 亚 专 审〔2024〕139 号
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了委托,审核了后附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股份)编制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恒久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恒久股份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二、形成审核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审核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恒久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和对外披露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恒久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恒久股份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在实施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对恒久股份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恒久股份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二)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恒久股份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核对、询问和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专项报告仅供恒久股份作为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披露之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南京市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度发现以下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本公司已对此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 2019 年-202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公司现将前期差错更正说明如下:
一、前期差错更正
追溯重述法
事项一:鸿达项目收入确认不恰当:2020年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保信息)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签订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及大数据平台综合应用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3份具体实施合同,在未交付相关硬件设备即在没有完成或交付协议约定项目的情况下确认了相关收入,本期对上述交易进行更正。
事项二:银达项目收入确认不恰当:2019年4月闽保信息与福建银达汇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达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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