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恒久: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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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1: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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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
项说明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苏亚审内(2024)30 号)。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一)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编制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2023 年 11 月 9 日,恒久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证监立案字
0102023023 号),根据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和公司自查的结果,恒久股份认定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之 1 所述,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 2023 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重大影响。上述事项表明恒久股份存在与重大交易和事项会计处理的审批、对财务报告内容的审核审批等相关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恒久股份于 2023 年度报告报出日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实际控制人资金拆借未及时履行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

2022 年 6 月 21 日,恒久股份实际控制人通过恒久股份全资子公司苏州恒久
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保理)拆借 1,250 万元到实际控制人控股的苏
州恒久荣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荣盛),恒久荣盛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将上述资金全额归还。

由于恒久股份上述关联交易未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履行审批及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且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表明恒久股份在资金支付审批、关联交易的决策、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综上,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企业及时防止或发现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中的重大错报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恒久股份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恒久股份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将其包含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恒久股份 2023 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二、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由于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
控制目标的影响,恒久股份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公司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1、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编制存在重大会计差错事项,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实际控制人资金拆借未及时履行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事项,公司已于2023 年年报披露同时对实际控制人资金拆借事项进行了披露。公司后续将加强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检查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加强对管理层、决策层的监督控制,重视对管理人员的监管,加强人员合规意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
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对该内部控制报告公司董事会完全认同。公
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针对已经出现的问题,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并完成了整改,后续公司董事会将持续改善内控制度的建设,强化内控制度的执行,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及监督检查,提升内部控制质量,有效管控重大风险事项,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和公司制度进行相关事项的运作和管理,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有效运行,持续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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