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恒久: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晓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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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1: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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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潘晓珍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本人作为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在保持身份与履职的独立性的前提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潘晓珍:女,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曾任安徽教育学院黄山分校(休宁师范学校)讲师;1996年-2019年于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任教。现为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无缺席或
委托他人出席情况,对各董事会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所有议案均投赞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现场

出席了 3 次会议,事前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力求对全体股
东负责。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在 2023 年 3 月 0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补选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2 年
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2022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补充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1、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参与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出席了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或
变更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每季度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与其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提高审计质量;了解、掌握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出席了提名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考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及工作表现,同时筛选管理型、综合型人员,为优化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组成,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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