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红墙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2、债券代码:127094 债券简称:红墙转债
3、转股价格:人民币 10.89 元/股
4、转股期限: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9 年 10 月 17 日
5、转股股份来源:新增股份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8月25日出具《关于同意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3号),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1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600.00万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1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红墙转债”,债券代码“127094”。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10月24日,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4年4月24日至2029年10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发行人股东。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600.00万元。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三)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3年10月18日至2029年10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票面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70%、第五年2.40%、第六年3.00%。
(五)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10月24日,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4年4月24日至2029年10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发行人股东。
(六)转股价格:当前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0.89元/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红墙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1张为1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即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 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4、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数额
大于其实际拥有的可转债数额的,按其实际拥有的数额进行转股,申请剩余部分予以取消。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 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9年10月17日止)深交所交
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停止转股的期间;
2、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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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