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4-028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4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理想时代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6.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00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8.00 关于确认 2023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9.00 关于确认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10.00 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
议案
11.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
12.00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