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要求其他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参照执行, 贵行是否以不属于《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下的国有金融企业为由,规避金融企业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要求?同业有哪家银行连续十几年聘用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不按照监管要求定期更换审计机构,是否构成购买审计意见?贵行是否满足监管要求的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年限不超过8年的要求 【答】
青岛银行: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我行不属于《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应强制适用该《管理办法》的国有金融企业。我行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时已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
我行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情况,同时兼顾审计工作稳定性,在履行相关程序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作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此举有利于保障我行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我行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况。在我行聘请毕马威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其按照要求执行了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轮换政策和流程。谢谢。¶¶2023-06-14 11:1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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