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
由推举的监事李方园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
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公司实际情况,已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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