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在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具体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监事参加,会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 2023 年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于确认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3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监事参加,会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监事参加,会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2023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监事参加,会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5、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监事参加,会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
6、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监事参加,会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3 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共计列席了 7 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 1 次年度股
东大会,2 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 2023 年的工作中,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章程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在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本
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审计报告有不符合的地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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