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面向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约定,现就康美药业“15 康美债”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一)康美药业关于召开 2021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2 年 5 月 10 日,康美药业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召开 2021 年度业绩说
明会的公告》,公告主要披露了以下内容:
康美药业已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发布 2021 年年度报告。康美药业计划于
2022 年 05 月 18 日举行 2021 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康美药业关于申请撤销相关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2 年 5 月 11 日,康美药业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申请撤销相关风险警示
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主要披露了以下内容:
截至 2022 年 5 月 11 日,康美药业因净资产为负、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
表示意见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已经消除,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已经消除,康美药业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与“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康美药业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康美药业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康美药业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8.6 条相关规定,康美药业仍存在触发“其他风险
警示”的适用情形,康美药业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广发证券作为“15 康美债”的受托管理人,将勤勉履行各项受托管理职责,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广发证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康美药业上述事项的相关风险、相关公告以及《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投资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广发证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重大事项对持有人权益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在获悉上述事项后,及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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