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3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面向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约定,现就康美药业“15 康美债”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康美药业关于康美实业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
2022 年 8 月 23 日,康美药业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康美实业所持公司股份
被司法划转的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康美药业于近日接到通知,康美药业股东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实业”)持有的康美药业股票 389,424,083 股已被司法划转,其中限售流通股 209,424,083 股,无限售流通股 180,000,000 股。本次司法划转未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康美药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司法划转后,康美实业持有康美药业股权比例将从 9.09%减少至 6.28%。
二、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广发证券作为“15 康美债”的受托管理人,将勤勉履行各项受托管理职责,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广发证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康美药业上述事项的相关风险、相关公告以及《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投资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广发证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重大事项对持有人权益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在获悉上述事项后,及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
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8月3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