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6-03
2013 年第一期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4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作为 2013 年第
一期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
牵头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
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
的相关要求出具本报告。
为出具本报告,主承销商对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公司”)发行的本期债券相关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本报
告依据主承销商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等进行判
断,对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 1016 号地铁大厦 27-31 层。
法定代表人:林茂德。
注册资本:人民币 240 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经营范围:地铁、轻轨交通项目的建设经营、开发和综合利用;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
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广告业务;自有物业管理;轨道交通
相关业务咨询及教育培训。
二、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3 年第一期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代码:1380138(银行间债券市场);124234(上海证券
交易所) 。
3、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 2013 年 3 月 25 日
起至 2023 年 3 月 24 日。
4、债券发行额:50 亿元。
5、债券期限:10 年。
6、票面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为5.40%(该利率
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00%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
行首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
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
均数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
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票面年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
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
利。
7、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4、
5、6、7、8、9、10 年末分别按债券发行总额 10%、10%、10%、10%、
15%、 15%、 15%、 1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债券信用评级: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
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A 级,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评级为 AAA 级。
10、债券上市时间:2013 年 4 月 2 日(银行间债券市场);2013
年 5 月 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11、债券上市地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12、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13、债券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 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已按照 2013 年
第一期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申请本期债
券上市或交易流通。本期债券于 2013 年 4 月 2 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
流通,简称“13 鹏地铁债 01” ,证券代码为“1380138” ;2013 年 5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简称“13 鹏铁 01”,证券代码为
“124234”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50 亿元,全部用于深圳市地铁一号线
续建工程、深圳市地铁 2 号线东延段工程、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 2 号
线初期工程和深圳市轨道交通 5 号线工程。
目前,募集资金按原计划投入相关项目。
(三)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于 2013 年 3 月 21 日在中国债券信息网上披露了 2013 年
第一期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文件。
发行人于 2013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债券信息网上披露了《深圳市
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报告》。
发行人于 2013 年 7 月 1 日在中国债券信息网上披露《深圳市地
铁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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