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13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2013 年第一期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分期偿还本金的公告
根据《2013 年第一期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 2013 年第一期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4、
5、 6、 7、 8、 9、 10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10%、 10%、
10%、10%、15%、15%、15%、1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深圳市地
铁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将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第四
次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1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
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3年第一期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 银行间市场简称: 13鹏地铁债01;交易所简称: PR
鹏铁01。
3、债券代码: 银行间市场代码: 1380138;交易所代码: 124234。
4、发行主体: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50 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期限为 10 年,采用提前
偿还本金方式,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8、9、10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10%、 10%、 10%、 10%、 15%、
15%、15%、1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7、票面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 5.4%,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
另计息。
8、计息期限: 自2013年3月25日至2023年3月24日,逾期不另计息。
9、付息日:自 2014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3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10、兑付日:2016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3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2019 年 3 月 22 日。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托管
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10%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16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3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10%、10%、10%、10%、15%、15%、15%、15%的比例偿还本金,
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
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
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1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元× (1-历次债券分期偿还比例)
=100元× (1-40%)
=6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 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 1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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